急需物资 参考税号
口罩 6307900000
橡胶手套 4015190000
防护服 6210103000
护目镜 9004909000
棉签、棉棒、棉球 5601210000
体温计 9025199090
消毒液 3808940090
洗手液 3401300000
防护服分类:
美国医用防护服可分为非手术防护服和手术用防护服两类。非手术防护服属于I类医疗器械,免于上市前登记,直接进行机构注册。而手术用防护服属于II类医疗器械,需要进行上市前登记,即需要申请FDA 510(K)。I类和II类医用防护服的判断依据见下表。
医用防护服分类及判断依据
2004年,FDA认可了美国国家标准学会/美国医疗器械促进协会标准ANSI/AAMI PB70《医疗保健设施中使用的防护服和防护布的液体阻挡层性能和分类》。企业申请上市前登记,一般都需要根据ANSI/AAMI PB70对防护服进行性能测试。
欧盟
须获得欧盟CE认证,并符合技术法规:(EU)2016/425
2016年3月9日,欧盟通过了个人防护装备(PPE)法规(EU) 2016/425,该法规撤销并替代了PPE指令89/686/EEC,于2018年4月21日正式实施,并指出2019年4月21日之后投放市场的产品必须满足(EU)2016/425中所有的要求,该法规覆盖防护服、呼吸防护设备、手套等防护产品的*监管。此期限,出口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须重点注意。
根据法规(EU)2016/425*8条,出口欧盟的防护服制造商需要:
● 确保其产品符合法规附件Ⅱ列出的基本健康及*要求;
● 撰写法规附件Ⅲ所述的技术文件;
● 进行适用的合规评估程序;
● 撰写欧盟合规声明;
● 按照法规在产品贴附CE标记;
● 在个人保护装备标明制造商的名称、注册商号或注册商标、地址等;
● 确保个人保护装备附有类型、批次或序列编号,以便识别;
● 撰写使用说明,与个人防护装备一并提供。说明书必须包含制造商的名称及地址,以及可以连接到欧盟合规声明的互联网址。若欧盟合规声明是随个人防护装备附上,说明书则*包含互联网址。
个人防护装备投放市场后10年内,制造商必须保存其技术文件及欧盟合规声明。
法规原文网址:
出口防护服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且进行认证注册。如美国的NFPA1999规定了严格的认证要求:
(1)认证机构独立于生产企业,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2)严格的认证程序,已认证的产品必须使用认证标示;
(3)生产企业应向销售商和使用者提供包括认证证书和达标证书在内的技术资料。
(4)完善的产品质量检查制度和工作程序。
出口中国制造的口罩需要什么资料?需要提供这些资料信息如下8点:
1:营业执照
2:企业生产许可证
3:产品检验报告
4:医疗器械注册证
5:产品说明书、标签。
6:产品批次/号
7:产品质量*书
8:产品样品图片及外包装图片